关于加强我校各类合同或协议的监督管理和文本备存的通知
全校各单位:
为落实2024年1月11日校长办公会精神,进一步加强我校各类合同或协议的监督管理和文本备存。
从即日起,各单位(包括各职能部门、二级单位或机构等)以河南大学名义按照规定程序审核签订合同或协议时,原则上将原有签署4份调整为签署5份(即在双方约定签署份数基础上再增加一份文本原件,交校法律事务办备存),在合同或协议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,除交存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外,各单位具体经办人必须在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中一份合同或协议原件交存校法律事务办(郑州校区友兰学堂中楼312房间)存档。
请及时通知到本单位教职工。
校长办公室(法律事务办公室)
2024年2月28日